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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官网: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7.47%。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大地熊”牌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

  公司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具有磁性能高、服役特性优、稳定性好等特点,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工业电机和高端消费类电子等重要工业产品领域,如:汽车EPS、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风力发电、节能电机、变频家电、工业机器人、5G、3C产品等。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德国标立、德国舍弗勒、德国、德国采埃孚、美国耐世特、美国百得、英国邦迪、日本松下、日本电装、日本电产、日本牧田、中国中车等全球知名企业,产品已出口至欧美、亚太等逾二十个国家和地区。

  橡胶磁系混合了磁粉、铁粉与合成橡胶的柔性磁体,可加工为条状、卷状等复杂形状,主要应用于文具、玩具、马达磁条和白色家电等。其他磁性制品主要系应客户需要所外购外销的钐钴、粘结钕铁硼等其他磁性制品。

  公司原辅材料采购由采购部负责管理和实施,主要采取“以产定购、批量采购”的模式。即采购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原材料使用计划,结合请购单内容及原辅材料库存情况,采取连续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一方面,公司采购部根据市场调查、供方资料等调研结果选择潜在供应商并进行事前审查;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各部门反馈的供方绩效评价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从而对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动态更新与管理。

  根据订单驱动的原则,公司生产部根据订单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并编制原辅材料计划表和请购单,综合考虑供应商的合作历史、交期、报价等因素择优选取并生成采购合同,传达至各供应商。原辅材料到厂后由品质部对原材料的外观、成分等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是以稀土金属为主要成本构成的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开展生产管理。由于大多数客户对产品形状、性能、表面处理方式等要求存在差异,因此公司主要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及销售预测情况组织生产。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和坯料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任务、产品质量要求下达到具体车间和工段上,品质部和仓库负责半成品及成品的评审检验和放行入库。

  公司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生产工艺流程可划分为毛坯生产工序和产品加工工序两个阶段;毛坯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配料、氢碎、制粉、成型、烧结、性能检测等;产品加工工序主要包括机械加工、表面处理、包装检验等。公司在后中工环节适度采取委外加工方式。

  根据客户是否为公司产品的终端客户,公司产品销售分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公司当前已形成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渠道格局。

  公司与产品的终端客户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或销售订单,根据客户对产品规格、性能、数量、交期等不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生产销售及后续服务。该模式下的主要客户为境内外汽车工业、工业电机和消费类电子等行业的设备制造商或其配套企业,公司可以及时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与配套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保持协同,在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各环节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品牌价值。

  公司经销模式主要在拓展境外市场的过程中形成。公司通过经销客户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该模式下全部为买断式销售。针对公司下业的境外市场格局,基于提升客户开发效率、降低公司内部管理及客户维护成本的考虑,公司亦借助区域市场的经销客户在本土化经营方面的区位优势拓展海外市场。由于公司产品的定制化特性,公司、境外经销客户和终端客户之间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和经销客户共同面对客户需求,由公司开发定制产品,经销客户负责与终端客户进行业务关系维护及售后服务响应。该合作模式为公司迅速开拓国际市场、树立品牌美誉度提供了便捷途径。

  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关键功能材料、关键基础材料和关键战略材料。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具备全球竞争力,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第三代稀土永磁材料,其应用领域最广、发展速度最快、综合性能最优。其上业主要为稀土开采、冶炼和分离,下游主要应用于汽车EPS、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风力发电、节能电机、变频家电、工业机器人、5G、3C产品等领域。

  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行业发展主要受下游应用行业的影响,当前国家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大力倡导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的发展,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充分符合这些领域的发展要求,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的关键在于材料配方设计、生产设备改进、系统流程优化和工艺过程监控,对产品的质量、性能和一致性要求很高,因此产品制造工艺流程的开发与持续优化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公司为业内知名的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制造商,是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性材料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拥有全过程气氛控制、新型磁场取向成型、晶界扩散调控、绿色高效表面防护、钕铁硼磁体再制造等关键技术,开发了多条连续自动化生产设备;拥有49个国内外发明专利;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再生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参与制定国家标准7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2项,技术实力位居同行业前列。同时,公司正在建设行业唯一的“稀土永磁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通过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能力。

  市场方面,公司的销售范围、客户群体逐步扩大,公司是德国、德国舍弗勒、美国耐世特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巨头的主要供应商,和中国中车、美国百得、日本牧田等工业电机领域厂商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国内领先的市场地位。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571,294.88元、预收款项1,762,279.07元、其他流动负债190,984.19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1,223,219.49元、预收款项1,382,238.02元、其他流动负债159,018.53元。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相关的预收账款1,571,294.88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关税金190,984.19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相关的预收账款1,223,219.49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相关税金159,018.53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3,446,589.1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7.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